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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热费
2006-09-19 09:22:5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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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9日电 在以往的热费收缴工作中,用户经常因由谁到单位进行报销与收费员发生争执,还有些用户对缴费期限不清楚。对此,市供热办答复:热用户应当直接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热费,热费缴纳期限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未签合同的用户应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即每年5月1日至10月25日应当向供热单位缴纳下一供暖期的热费。使用集中供热的用户,一次缴清有困难的,10月25日前至少缴纳下一个采暖期70%以上的热费,年末应当足额缴清。使用蒸汽的用户,应当在每月10日前按照本月计划用量的50%预交热费,月底结清。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