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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上“锁”便于管理吗
16日,道里区河源街上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不远处由河政街通往河源街的交叉口被彻底封闭,很多司机行驶至此都不得不望“路”兴叹。旁边竖立的标杆上写道:根据公安局文件此路进行封闭,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据河政小区的保安介绍,由于小区建在街路两侧,每到夜间就会有一些大型车辆从此经过,影响环境不说,嘈杂的声音也扰乱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对此意见很大。前几天,经过公安部门审批,物业保安将此路封闭。
16日,记者在道里区共乐小区看到,穿过该小区的福湾街、地道街与安道街的交叉口处均被设置了围挡,据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新阳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安道街早夜市车辆和人员经常进入该小区,给共乐小区的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小区内的街路多数破损严重。为此,道里区城管部门让其封闭已经很多年了。
2小区有没有“封路权”
城市道路作为公共用地该被封么?记者采访了负责审批河政街封闭管理的公安部门。据交警支队秩序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位于河政小区的河政街是规划中的一条城市次干道,属于公共用地,但考虑到该小区的实际情况,为减少河政小区的尾气和噪音污染,交警部门已经在河政街设置了“禁止货车、大客车通行”等标志,并下发了关于河政街封闭管理的意见。同意河政街进行临时性封闭,在河政街两侧临时安装大门,由保安进行管理,来往河政小区的车辆应从此通行,社会车辆可从前进路、河松街绕行。并没有让其将路彻底封死。小区私自违规把道路封死,是违反规定的。
关于共乐小区封路一事,道里区城管局主抓道路桥梁工作的
局长孟祥熙说,哈尔滨的道路分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企管道路等,城管部门负责市政道路的修建、维护、挖掘等没有封路的权力。共乐小区的的行为纯属个人行为。小区封路为了便于自身的管理,小区有没有封路的权力,哈市还没有特别具体的规定。道里区目前有小区道路12条,均由小区物业自行管理。但是,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不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绝对不允许擅自封闭的。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及到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追究其责任。小区在自己规划道路内有没有封路的权力,还没有特别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笼统亟待细化
“个别小区为了便于小区自己的管理,将经过小区的一些道路封闭,其实这只是满足了一小部分居民的利益,而损坏了绝大部分人的利益。”黑龙江太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疆说,针对小区占道行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使用中禁止破坏和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移动共用设备;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性质。但规定中没有针对小区“占地为王”这种行为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办法。可以看出,目前物业管理条例还不够细化,规范过于笼统,造成在实际操作当中存在异议。建议相关部门,对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让规定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 摘自《黑龙江日报》
评论
说“公道”论“私道”
□ 闲言碎语
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住宅小区内的河政街与河原街交叉口被围挡,致使原来供附近全体居民行走的“公道”变成了只供该小区少数人行走的“私道”。这件事在周围的群众中产生了一些反应,众说纷纭。
无独有偶。在哈尔滨市,还有个别小区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把“公道”围挡起来,供小区内自用。只是,“公务员小区”似乎更技高一筹,说起理由来“振振有词”:还像模像样地搬出了“公安局如何如何”这杆大旗,着实是吓唬了不少群众。
但是公道自有公道在。在“公务员小区”成立之时,河政街就已是哈尔滨市道路规划中的一条“公道”了。既是“公道”,理应谁都可以走,什么车都可以过。因为人都是纳税人,车都是交过养路费和道桥税的车。个别部门“法外施恩”搞出一个“相关规定”,似有公权私用之嫌。
照理说,小区嘛,就是住人的。“公务员小区”也是住人的,只不过住的是“公务员”罢了。为了居住得安静,晚上睡得好,正常地找有关部门解决一下重载车的噪音问题也是正常的。只不过这个“正常”在周边的普通小区的人看来,有些不正常。
许多群众都知道,住在“公务员小区”里是有很大“便宜”可占的:这里房子美观、漂亮,质量高,堪比商品房,低价位堪比“经济适用房”。普通人想享受也享受不到。
这些,在现实国情下,大多数群众都习以为常,能够接受了。他们所不能接受的是:你们可以比我们好,但是你们不能不让我们好,更不该把你们的好建立在使我们不好基础上。比如说,不让我们正常的走路、行车。有人强行把广大群众的“公道”封上,就会有更多的人出来说道、说道,讨一讨公道。说真的,这样做的人也很愚蠢。很多“公”的东西被个别权力部门改了“私”,社会上没啥反响。因为大多人没看见。而封道就不同了,一条明晃晃的“公道”,愣是划成了“私道”,大家都看到了。谁看了心里不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