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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20日电 130亩耕地因为施工方过度采土被毁,荒芜5年,村民欲哭无泪。昨天,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信访办主任张海波向记者披露了华滨村与施工方从最初签订协议将耕地做取土场,到后来因为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的经过。
2001年9月,华滨村出让耕地作为取土场后,华滨村与新胜村并村成立杜家村。时任新胜村支部书记的张海波成了杜家村支部书记,直到今年春季调到镇信访办工作。
一份“糊涂合同”
10时30分,记者来到王岗镇镇政府,希望采访镇长王敬东。10分钟后,门卫将记者领进政府办主任办公室,但并没有见到王敬东,王岗镇信访办及政府办两位领导接待了记者。在自我介绍过程中记者意外发现,信访办主任正是记者想找的曾担任华滨村合村后村支部书记5年的张海波。
谈起5年前的事,张海波第一句对记者说的话就是,“当时华滨村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的一纸‘糊涂协议’造成了耕地被毁。”
据张海波回忆,2001年7月份,哈尔滨土地管理部门下达了《关于哈尔滨环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合同段临时用地的批复》,规定施工方取土平均深度不得超过6米,用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耕地,达到耕种标准。但时任华滨村村长王来成代表村委会与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签订的那份《取土用地协议》却与批复截然相反——在施工方取土深度一栏的标注竟变成了“表土剥离后采土平均不得低于6米”。按照这样的说法,施工方采土可以无限量深挖,少于6米不行,这是十分荒谬的!就在协议签署后不久,华滨村与新胜村并村,原华滨村村长王来成离任,他开始接任管理两村工作。眼看施工方无限量地深挖耕地,村民纷纷来找他,当时他发现村委会签的协议确实有问题,多次找施工方协商,但施工方始终称“与村委会签的那份协议中表明可以深挖土地,我们有法律依据”,协调不成。2002年9月,施工方停止了对130亩土地的大肆深挖,但耕地被毁已成事实。
政府50万难复耕
张海波说,“按村委会与施工方——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协议规定,取土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9.34元(含青苗),2001年他接手华滨村工作前,施工方已将补偿款全额交给了前任村委会,但当时的村委会并没有将补偿款全部付给农民,只按每平方米6元做了补偿,剩下的那部分钱没交给村民。根据他推测是被挪用修路了。
张海波表示,当时华滨村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施工方除了支付18户承包户补偿款外,还要向村委会支付每平方米0.66元的复耕款,由村委会负责复耕工作,这笔款总计64770元。由于施工方无限量深挖耕地,并将剥离的黑土卷走了大半,致使130亩土地严重毁坏,6万多元钱想复耕根本做不到。当时他初步测算复耕需要50万元,而他接手该村时村委会账面已经赤字,无力支付这笔巨款。2003年,他将耕地被毁情况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经专家勘察确定复耕难度很大。因为法律规定耕地不能改变用途,无奈之下,政府最终给村委会拨款50万安排复耕。复耕款下来后,他先将村委会欠农民的每平方米4元的补偿款补齐,剩下的钱只够将被毁耕地推平。面对一片黄土地,复耕又成了泡影。
村民朱仁卿说,2003年10月,哈尔滨市农委、农业局、国土局的领导确实来村里调查过,并在王岗镇镇政府与村民代表见了面,承诺很快复耕。就在大家等待好消息的时候,村委会突然召集村民开会,提出签订最终协议,每平方米再补偿4元,土地归个人,以后和村里没关系。如若不同意,不但补偿款拿不到,村里还将收回土地。村民无奈之下只好签字。
之后,村委会出面将被毁土地推平。地面是平整了许多,但地表全部都是黄土,根本无法耕种。
耕地变“废弃地”
张海波回忆说,因为无法复耕,村民总来村委会讨说法。为解决此事,2004年12月,他代表村委会以合同显失公平、施工方欺农为由将施工方——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庭审当中,施工方拿出了与当时华滨村村委会签订的那份糊涂的取土用地协议,最终官司败诉。
张海波这一说法与村民的讲述有出入。据目击当时庭审过程的村民于瑞仙回忆,2004年12月,张海波将施工方告上法庭,法院开庭时,她和另外一名村民赶到现场旁听。当时施工方拿出的有利证据除那份“糊涂协议”外,还拿出了一个有利证据——当时华滨村村委会主任王来成签字、王岗镇镇政府盖章的一张证明,证明上写着“130亩土地属废弃地”。村民承包30年的耕地咋成了废弃地?村民后来多次到王岗镇财政所查询得知,工作人员称这片地确实是废弃地。
对于村民的这一说法,张海波说,当时有没有这张证明他已记不清了,即使有也是假造的。哈尔滨市土地管理部门在对临时采土批复文件中明确标注这片土地属耕地。他强调,假设那张证明是真的,谁经手都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