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搜 索
黑龙江出台六项措施保证司法公正
2006-09-21 06:16: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吕爱哲 刘晓波 王松岩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1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研究并制定了包括院长、检察长人选实行差额推荐考察,增设专职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委员,提高审判、检察业务干部的职级比例,为“两院”选调法律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等六条措施,保证司法公正。

  近年来,我省“两院”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对“两院”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省研究制定了六项措施。

  一是由省委起草《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全省。二是以这次地方换届为契机,完善落实“两院”干部协管程序和制度。选拔院长、检察长人选,要严格坚持《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事先征求上级“两院”党组同意,并充分赋予上级“两院”在法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的推荐权;对院长、检察长人选实行差额推荐考察。三是为各级法院、检察院增设专职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委员;适当提高审判、检察业务干部的职级比例。四是解决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由省“两院”会同有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统一组织考试招录,然后分配到基层“两院”工作;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因没有达到开考比例被迫取消招录计划的问题;对工作任务重且地方财力允许的基层“两院”,可按照相关规定招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把为“两院”选调法律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纳入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计划,每年选调适量大学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基层“两院”工作,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两院”经费保障机制。六是保证死刑二审开庭工作所需经费。办公、审判、技术用房,死刑执行场所及羁押场所建设改造问题由省发改委立项解决。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