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1日电 哈尔滨市今年(2006—2007供热期)供热开始按新价格执行,上个供热期按新价格所缴热费高于31.15元/平方米的部分,将用于抵付今年热费。这是记者在20日召开的哈市供热工作会议获悉的。
今年初,哈市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并调整了供热价格。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居民供热收费由现行31.15元上调到34.55元;非居民用户上调到37.35元。新热费价格从2006—2007供热期开始执行,上个供热期已按新价格交纳热费的,所缴新增部分冲抵今年开始的新供热期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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