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2005年黑龙江省县级全口径财政收入达98.8亿元
2006-09-21 14:14: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1日电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体制创新,加大倾斜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黑龙江省县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已达到98.8亿元,有30个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有17个县(市)超过2亿元,有4个县(市)超过5亿元,其中绥芬河市和肇东市已经超过6亿元。

  县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过几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县级财政收入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收入增幅不断提高。2001至2005年,县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5.3%、7.5%、8.5%、14.7%和18.6%,呈逐年递增态势,

  人均财力水平不断提高。县级人均财力水平由2004年的18373元增加到2005年的22111元,增幅达20.3%。全省有34个县(市)人均财力超过县级平均水平,占县(市)总数的51.5%;有12个县(市)人均财力超过25000元,其中最高的绥芬河市已经达到131941元。

  财政困难县的财政状况明显改善。2005年,全省23个财政困难县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和可用财力分别比上年(自然口径)增长19.2%、16.7%和20.1%,人均可用财力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都达到了1.5万元以上,其中增幅最高的3个县已经超过全省县级平均水平2.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得到保障。随着县级财政状况日益好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得到有力保障。2005年全省应发国家规定项目工资总额185.2亿元,其中县级104.7亿元,乡级16.5亿元;地方出台的津补贴项目工资20亿元,其中县级10.4亿元,乡级1.4亿元。全省66个县(市)均按国家规定项目足额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并解决了工资发放项目不统一、标准不一致以及县乡工资发放标准和时间不同步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