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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3025名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领到"退休金"
2006-09-25 09:29: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魏久纯 徐大勇
东北网9月25日电 古稀之年的岳銮老人六十年代就在铁北街道办事处内的工厂上班,企业倒闭后,一直没有收入来源,只靠老伴的工资生活。日前,她在牡丹江市铁北街道办事处内领到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领取证”和存有1380元钱的存折,还有3025名符合条件的老人与她同时领到了这笔钱。
据介绍,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牡丹江市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已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经过市工商局、经贸委、劳动局、民政局、财政局5个部门的审核、审批,最后确定全市共有3025名退休人员符合条件,并补发去年10月至今年8月的生活费,此项支出由省、市两级共同承担。对新产生的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牡丹江市将陆续按低保标准予以发放生活费,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也可到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