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搜 索
哈市贯彻落实"国六条"优先保证中低价商品房土地供应
2006-09-29 05:14: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 谦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9日电 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哈市将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加大小户型住房供应

  《通知》要求,今后要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力度。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和房源,力争三年(原计划五年)全部解决1929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廉租户的住房问题;按照《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逐步由市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向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过渡,最终实现改“暗补”为“明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

  《通知》出台四方面措施调控住房需求:一是适度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年均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万平方米左右),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二是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政策的调节作用,实行有差别的税收、信贷政策;三是积极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合理引导群众的消费预期。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对没有落实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不予核发拆迁许可证;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制度,落实购房实名制,重点查处“一房多售”、“缺斤少两”,维护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利用一年左右时间整顿房地产市场,重点查处无证售房、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及“黑中介”等损害购房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