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9日电 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记者昨天从市房产住宅局获悉,根据“国六条”相关要求,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市房产住宅局相关负责人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加大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因地制宜进行结构调整;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对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等规划涉及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通过税收控制“购房投机”
以保障居民改善自身住房条件为主,实行有差别的税收、信贷政策,将购买的房产对外销售实行税收征管,发挥税收、信贷政策的调节能力,制约“投机性购房”;适度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年均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万平方米左右),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被拆迁后购房)。
解决廉租户住房问题
力争3年全部解决1929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廉租户住房问题;逐步由市政府组织建房,向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过渡,最终实现改暗补为明补;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重点打击哄抬房价合同欺诈
利用一年左右时间进行集中整顿,重点查处无证售房、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及“黑中介”等损害购房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