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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房屋被定为无主房 主人不在家屋子被强拆
2006-10-10 06:34:3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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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0日电 8日凌晨,哈尔滨市呼兰区居民魏先生家的车库和房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呼兰区的房屋拆迁部门给推倒了,存放在车库里的一万多元现金不知去向。

  据魏先生介绍,被偷拆的房屋是他1998年购买的,包括三个车库和一处住宅,房屋手续齐全。因他另有住宅,所以不常在这里住。8日凌晨三点多,他接到邻居祖某的电话,说房子被拆迁部门给推了。魏先生立即赶到这里,房子已成废墟,车库里的两台卡车停在路边。他放在卡车里面准备买饲料的一万余元现金不见了,车库里价值三万余元的汽车配件也无从查找。魏先生说,此前他并未得到拆迁部门的任何通知,更没和拆迁部门达成拆迁协议。

  据祖某介绍,8日凌晨两点半左右,他被外面传来的阵阵巨响惊醒。他跑到外面看到,十多个男子撬开魏先生的车库门,将两台卡车拖了出来,紧接着两台铲车将房子推倒。来人自称是拆迁部门的,还要推倒祖某家的房屋。祖某一着急心脏病发作。看到祖某病发,来人才散去。随后祖某给魏先生打了电话。

  祖某说,9月8日,呼兰区拆迁部门和开发商给附近居民开了动迁会,把这里的房屋拆迁补偿定为每平方米740元。当时他觉得自己家临近街道,而且是商用车库,补偿价格太低,所以不同意搬迁。有关部门和开发商曾多次找他协商,但始终没达成一致。

  呼兰区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张春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子确实是该部门拆迁的,但是按照无主房处理的。他们曾在魏先生的车库门上贴了拆迁通知,但没有联系上他,只好强拆了。

  据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的赵微律师介绍,无主房在法律上是指在房屋、土地部门没有登记,且找不到当事人的违章建筑。不能简单地认为找不到房主就叫无主房。拆迁部门在没有和当事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是不允许进行强拆的。拆迁部门在当事人不知情和没有得到其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拆掉房屋,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安全,是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