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电(记者 印蕾) 截至今年8月底,黑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为33.5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88亿元。
记者从1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被列入年底前黑龙江省做好农民工工作着力抓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相关部门将监督用工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努力保证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抓紧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重点监控招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向所有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制度,预防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常规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年检和专项执法大检查等有效形式,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近年来,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完善了法规制度建设,为维权工作提供了有效法律依据。从2001年起,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为农民工追讨打工钱活动,累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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