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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施工无警示标志 夜行骑车人被撞破头
2006-10-15 07:30: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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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电 据黑龙江电视台报道,13日晚,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撞在了施工单位设置的路障上,头部缝了七针。

  据张先生介绍,13日23时左右,他冒雨骑自行车回家。在经过开发区赣水路与衡山路交叉口时,突然撞在了一处铁皮路障上。头痛欲裂的张先生给朋友打了电话,闻讯赶来的朋友把他送到了黑龙江省医院。张先生被医生诊断为额部挫裂伤,一共缝了七针。因无法就赔偿问题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张先生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并排摆在赣水路慢车道上的路障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