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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记者在香坊区汉水路与建北街交叉口看到,一辆牌照为“吉林JN3647”的农用水车来到消防部门专用的“水鹤”下,车上两名工人使用专用扳子熟练地将“水鹤”阀门打开,“水鹤”内的水灌入车上的自制水箱中,水车很快灌满了水开走了。车驶到建北路35号门前,停了下来开始浇灌路旁的绿地和灌木丛。10分钟后,一车水浇完了,两名工人又开车回到“水鹤”下面装水。这时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盗水者抓获。
据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发生火灾或接到上级领导部门的特定指示后,方可动用“水鹤”中的水,盗用消防用水属于违法行为。据两名工人介绍,他们是受老板雇佣才来浇树的,老板给了他们专用扳子,让他们到这里来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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