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7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通报了今年以来哈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103起、死亡516人、受伤1118人、直接经济损失12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35.67%、21.13%和49.0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0.86%。
在全市发生的1103起交通事故中,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8起、死亡72人、伤36人,发生在县(市)公路上14起,在城郊干路上4起。从全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分析看,主要显现四个特点,一是公路和市区主干路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路段,时间多发生在夜间和清晨。在同三、京哈、哈大等公路和市区60条主干街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730起,死亡373人,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死亡总量的66.18%和72.28%。二是个体车、农用机动车和公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人群。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553起,死亡254人,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死亡总量的50.13%和49.22%。三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未保持安全行驶车距、酒后驾车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酿发事故的直接因素。由此引发交通事故345起,死亡23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死亡总量的31%和44.57%。四是小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车种。上述车种引发交通事故618起,死亡278人,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死亡总量的56%和53.87%。另外,在市区发生的死亡事故中,平房区,死亡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0%;南岗区,死亡5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7.4%;香坊区,死亡6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41%;道里、道外、松北、阿城、呼兰五区事故全部处于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
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反弹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近年来,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增长速度较快,2005年全市新增车辆落户64000台,而今年1到9月份就达到5万余台,新增驾驶新手8万人。二是,公安交管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诸如对交警队伍中存在的不负责任、不积极作为等问题解决的不到位。三是,高等级公路修建、扩建中并路较多,很多路段双幅变单幅,警示标识不够明显,超速车辆违法较多,这是今年上半年很多县(市)特大事故高发的客观原因。另外,城区很多干路修建或改建后,车速提高了,但行人过街设施相对不足也是死亡事故上升的原因之一。四是,在交通安全宣传、事故源头治理、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着各部门配合不够、沟通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