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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非军事部门招士官 入伍前是企事业职工可复职
2006-10-28 12:41:2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员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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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电 记者27日从省征兵办获悉,明年黑龙江省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将于今年11月份和全省征兵工作同步进行,初步选定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协议书。

  在招收对象上,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招收。招收条件包括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院)接受本专业培训时间满2年以上,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等。2007年7月份学生毕业时,将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者办理入伍手续。入伍后享受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将按照学历、工作时间等条件被任命为一级、二级、三级士官,分配到部队相应专业岗位工作,并在当年12月1日下达任职命令。入伍后服役期间的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与部队直接选取的同级士官相同。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也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