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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通《违规售房曝光台》谁违规售房就曝光谁!
2006-10-31 05:40: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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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31日电 针对目前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部分开发商无证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近日,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建委、工商局、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扰乱、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施以重拳。为集中反映市民心声,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黑龙江晨报即日起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联合开办《违规售房曝光台》专栏。

  据了解,执法部门将重点对以下六种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一是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证,非法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及类似性质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二是不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必须联机备案规定,一房多售或擅自变更套型、面积“缺斤短两”;三是单位自建职工住房(包括住宅和商服)取得建设用地后,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擅自对社会销售或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物分配及搞商品房开发;四是不向购房人明示哈尔滨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审批文件,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销售价格;五是在广告宣传中,发布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以及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虚假信息;六是二手房中介采取低买高卖方式非法赚取房屋差价。

  据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1至9月,全市7家开发商因无证销售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按《通知》精神,今后开发商擅自预售商品房将付出更为严重的代价:被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暂缓预售审批等处罚。此外,对于单位自建职工住房擅自对社会销售的,哈尔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除按照《哈尔滨市单位自建职工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吊销已颁发的房屋预(销)售许可证,责令其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商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除要依法处罚,还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