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31日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30日在龙煤集团召开。副省长刘海生出席会议并就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据悉,今年前9个月,龙煤集团发生煤矿事故46起,同比增加12起,上升35.3%;死亡65人,增加2人,上升3.2%;百万吨死亡率1.7,同比增加0.3。第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安全生产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和巨大压力。
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群众利益,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和谐社会。会议要求龙煤集团要将瓦斯防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号工程”,加快各项措施的落实,两年内彻底解决瓦斯问题。年末采掘工作面应抽已抽要达到96%以上,矿井瓦斯抽采率要达到35%以上,并在抽采利用上取得突破;抓好监测监控,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瓦斯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到明年底,国有重点煤矿没有上齐瓦斯抽放系统,没有达到规定抽放标准的一律不准开采生产,坚决杜绝国有重点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
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合格的坚决停产整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派专人督办落实。对拒不整改、整改无望或验收不合格的采区或工作面,无论产量大小,都要坚决予以关停。龙煤集团要对今年隐患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该处理的必须从严处理。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予重新核发;对威胁大矿安全的小矿一律关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37个国有大矿是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因此一定要围绕矿长建立和落实一整套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煤矿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在煤矿事故责任追究上,龙煤集团提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煤矿的矿长免职,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煤矿的矿长撤职,一年内不得安排工作,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会议要求,要抓紧在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创千天”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