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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中失窃 小区物业该不该负责?
2006-11-06 13:18: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崔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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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6日电 前段时间,哈尔滨市道里河政花园小区两户居民家中接连失窃,引发了小区居民对小区保安防范的信任危机,同时也引出了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一个争议话题:居民家中失窃,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责?

  道里区河政花园小区51栋1单元101住户齐某反映,10月23日中午时分,小偷趁他家中无人撬开阳台纱窗,破坏阳台与厨房间的隔断门进入室内行窃,卷走了家中的现金和首饰后从阳台窗户逃走。随后,他还了解到,就在他家被盗一个星期内,3单元一楼住户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他告诉记者,河政小区是全封闭小区,居民出入小区得凭电子门卡,小区内还有电视监控设备及保安巡逻等防范措施。

  在现场记者看到,齐先生的阳台对面不仅有居民楼群,还有当地派出所设立的警务室。齐先生说,按当初与物业签订的协议约定,这个小区24小时全程监控及保安巡逻,可事实上,进户后不久保安巡逻的次数就少了,到后来基本就看不到了。事后他还了解到,他家阳台前的区域不在电视临控范围内。他找到物业公司,物业人员答复:个人财产不在物业保护范围内。

  据小区一楼的居民们讲,当时进户时一层住户为了安全考虑曾打算安装防盗网,可物业不同意。后来经协调,物业同意安了,但得统一规格、颜色等。自从出了事后,不少居民已开始考虑采取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了。

  负责小区管理的菱建物业公司人员接待记者采访时表示无奈:管理这么大面积的小区很难做到没有死角。物业管理是公共区域的安全,居民个人家的财产不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他表示,日后只能加大小区保安巡逻力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障小区平安。

  法律专家认为,小区治安问题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对居民家失窃事件,居民和物业都有责任。提醒业主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约”时,应对委托管理的事项、标准、权限等细则予以明确。如果因为物业履约不到位或不尽职给居民造成此类意外损失的,业主便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责任,讨要说法。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