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此次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此次普查的特点是以农业为重点,以农村为基础,以农户为依托的“三农”普查,可以说既是全球最大的农业普查,也是全球最大的一次农村普查,还是一次最多的农户普查。是基于农业、农村、农户“三农”为一体的普查,涉及面非常广,内容涵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农村社区环境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可较全面的反映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土地承包和流转、农民家庭生活设施、农民享受社会保障的现状等比较完整资料的内容。
农业普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范围涉及全国3万多乡镇、60万多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
农业普查采用属地原则,凡在我国境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进行登记,而且一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能在其所属地区进行登记。
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其进度安排为2005―2006年12月底进行普查准备,重点是建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现场人员的培训工作。2007年1月1日开始入户普查,4月1日到12月底主要工作是质量检查、数据处理、数据评估和发布,2008年进行数据库建立、数据开发与工作总结。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