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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农业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
2006-11-07 14:18:5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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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正确认识国情,准确把握国力,科学制定国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

  目前,全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办的部署,正在紧张有序、扎实高效地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阶段普查的重中之重,是要做好第一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他们是农业普查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宣传员,更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普查员队伍综合素质的高与低、好与差,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成败。

  (一)把好人员的选聘关。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这项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都应按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条件进行选调。其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农业普查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

  2、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3、熟悉本普查区情况,工作认真细致;

  4、参加过普查工作,具有一定的普查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普查任务。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工作经验。

  (二)把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关。农业普查需要有一大批勇于求真务实、精通业务、能打胜仗的普查工作人员。为了使这支队伍适应普查工作的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对他们进行高标准、高质量的培训。要按照国家和省里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要求,认真搞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培训教员须由接受过上级普查机构培训的同志担任。培训结束后,要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业务测试,测试合格由县级普查机构颁发“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员证”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必须持证开展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区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示意图的绘制、清查摸底、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方法和技巧、普查表的填报规定和填报方法,普查表的审核方法以及普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同时要进行以入户登记和普查表初步审核为主要内容的实地演练,以达到全部参训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普查内容和方法的目的。

  (三)把好普查人员的管理关。全省农业普查人员具有临时性、松散性、关联性、独立性和务实性等特点,只有强化对他们的管理,才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把普查工作做好,取得圆满成功。普查工作过程中,各地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管理制度,如:普查人员的出勤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工作的奖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制度等。通过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切实地把普查人员管理起来,管出成效来。

  农业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很多,需抓紧时间逐项落实。我们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抓住重点,把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把普查人员的作用发挥好,扎实高效地做好普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为正式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普查办公室

责任编辑: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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