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正确认识国情,科学制定国策而采取的一次重要举措。如何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各级政府、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农业普查要做的工作很多、很细、很实,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政府行为,有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它是获得农业普查圆满成功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所说的强化政府行为,就是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经济普查工作当成大事来抓,做到“真抓实管”。具体体现在“五个保证”上。
一是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思想认识来保证。通过对农业普查目的意义的深入宣传,对国务院通知精神的深入学习,以及认真领会贯彻国家和省对农业普查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使各级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是“四个需要”和“一项重大举措”。
即开展农业普查是摸清我国家底,掌握国情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摸清"三农"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便于党和国家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可靠依据的需要;是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总之,这次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是各级政府要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来保证。各级政府自上而下要逐级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由常务或主管统计工作的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普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职务,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组成强有力的普查领导机构。同时要抽调精通业务、做过普查工作的人员组成得力的普查办事机构。各级政府一把手要经常过问,主抓领导要常抓不懈,以政府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组织领导普查工作,充分体现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政府的权威性。
三是各级政府要以较强的约束机制来保证。各级政府要对普查工作实行全方位、分阶段、逐项目的目标管理,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奖惩制度,对普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
四是各级政府要以必要的物质条件来保证。普查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是取得普查工作圆满成功的前提条件。对此,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业普查工作的两个《通知》都做了明确规定,各地应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想方设法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需要。与此同时,还应重点解决普查办公设施、交通工具、微机设备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各种物资条件的落实。
五是各级政府要以权威性、实践性和时效性的运行机制来保证。各级政府要把农业普查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区域内的普查工作;要按照上级对普查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掌握普查工作的新动向,了解普查工作的新问题,研究普查工作的新方法,落实普查工作的新措施,推进区域普查工作的新发展。要敢于和善于抓住和解决本地普查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普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运用抓点带面的方法,总结经验,指导全面,平衡发展。要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强化指导。在政府行为运作普查工作中,要组织协调一些相关部门,加强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主动搞好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作好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省农业普查任务。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