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哈尔滨市白天最高气温已降至1摄氏度,从晨报冷暖热线的来电情况看,热费缴纳和室温不达标仍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呼兰区
读者黄女士说,她只知道政府规定室温多少度才达标,但却不清楚如何检测温度,供热政策中有没有检测室温的具体标准?
哈市供热办:《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6时至21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卧室门进深二分之一距地面高1.4米处为检测点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松北区
读者许先生说,单位解体后,他和爱人都无职业,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政府已发给他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今年他家根本交不起热费,听说政府规定了今年的补贴对象的条件,他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照顾?
哈市供热办:“哈热办发眼2006演24号”文件中规定,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此类人员指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关于工作单位内容,户口与低保证须一致,如不一致,以低保核实为准),热费补贴比例为100%。认定所需证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书、购房发票)、户口。
另外,同一户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事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据省气象局预报,8日白天哈市多云转晴,偏西风5至6级,最高气温零下1℃。夜间最低气温将达到零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