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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者寥寥无几 受气保姆大都“零维权”
2006-11-08 14:12: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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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8日电 近日,在用户家做了三个月保姆的徐大姐因“锅包肉做得不好吃”被雇主“炒”掉了,虽然双方签订了一年的服务合同,但主人一句“不满意”,她只好收拾行李走人。记者在哈尔滨市一些家政公司了解到,有一半以上的保姆曾有过被无故克扣工资、合约未到期被辞退或遭到用户故意刁难的不公正待遇,因缺乏相关管理机制和维权措施,保姆的合法权益频频受到侵犯。

  来自五常农村的徐大姐告诉记者,今年8月,经家政公司介绍,她与南岗区一用户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负责打扫卫生、做饭等家务,月工资700元。在用户家里,她竭尽自己的全力做着每一件事,希望能使用户满意。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她做了一盘锅包肉,女主人吃了几口便大发雷霆,说做得太难吃了。第二天,徐大姐便被辞退了。对此,她既委屈又无奈。

  记者在家政公司采访时,很多保姆都向记者讲述了曾遭遇用户不公正待遇的经历。她们说,干活再苦再累不要紧,但最怕用户不尊重自己。干了四年多保姆的杨大姐说,一次她在用户家干活,无意中说话得罪了主人,当月工资便被扣掉50元;保姆郑大姐曾因“干活慢”被扣工资。据报达家政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一些用户确实存在对保姆不尊重的现象,刻意挑毛病、无端克扣工资、随意解雇保姆的情况时常发生。该公司曾有保姆因地板没擦干净、行为举止不够优雅、做饭不香等原因被辞退。一些用户认为自己付了工钱,保姆就应该听从自己摆布,对保姆冷言冷语、讽刺挖苦或是稍不如意便将其“炒鱿鱼”。

  记者从哈尔滨市各区级法院了解到,近年来,保姆因索要工资或履行合约而将用户告上法庭者寥寥无几,她们在遭遇不公正待遇时多采用忍气吞声,把委屈藏在心里,或是由家政公司作为“娘家人”出面调解。黑龙江信诚律师事务所陶律师表示,保姆与用户签订家政用工合同后,双方便形成了劳务关系,这种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故意克扣或拒付工资的做法侵犯了保姆的合法权益,保姆应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省社科院有关专家说,用户应善待、理解、尊重保姆,有关部门也应为她们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援助,让保姆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新闻110”线索提供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