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9日电 记者昨天从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人员培训会议上获悉,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普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预计在年底前完成省级名录的申报,2007年年底基本结束普查工作。黑龙江省将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确保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据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明明介绍,目前黑龙江省的民间艺人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民间艺人很多都面临着绝技无法传承的尴尬,许多少数民族说唱文化因为没有文字记录,传授都靠老师的口传心授,“人在艺在,人亡艺亡”。而一些少数民族的集中居住地,因为多年来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许多年轻人根本就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省文化厅今后将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等各种现代化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于年事已高、具有特殊技艺的民间老艺人,可适当给予其经济资助,改善生活条件,并抓紧培养传承人。重点加强黑龙江省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区域、民族风情园区,让艺人在原汁原味的环境下学习。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民众中世代相承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在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黑龙江省的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东北大鼓、东北二人转、达斡尔族乌钦、赫哲族伊玛堪、鄂伦春族摩苏昆、鄂伦春族桦树皮制作技艺、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9项文化遗产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