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电 昨天上午,哈尔滨香坊区邮电小区居民陈先生家终于开栓供暖。陈说,此前由于其购买的二手房前房主陈欠5年的取暖费,供暖单位拒绝开栓,导致他家一直没供暖。
陈说,他于2005年购买了邮电小区6号楼4单元202室的该二手房。购房时,他与原房主签订的协议规定,该房原来陈欠的一切费用均由原房主承担。去年供暖时,他从负责供暖的物业公司得知,原房主拖欠5年的取暖费未缴。物业公司要求他将陈欠费用缴清,被他拒绝。今年他家所在的小区进行供暖改造。进入供暖期后,邻居家都住上了暖屋子,可他家却一直没有开栓供暖。他找到物业公司,主动提出缴纳去年和今年的取暖费,物业公司没有同意。他只好向法院起诉原房主,法院称他不是债权人不予受理。无奈,他只好起诉物业公司。9日,在法院的调解下,物业终于同意给他家开栓供暖。
陈说,尽管购房时他与原房主签订了协议,可家人却因原房主陈欠的取暖费遭罪,他希望提醒那些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一定要注意陈欠的热费问题,以免影响家里正常开栓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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