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4日电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警方破获了一系列盗窃案,专门在市区内和城乡结合部实施盗窃作案17起的独行大盗陈某被警方刑拘。
2006年10月15日,北林公安分局北林派出所民警陈怀伟在工作中得到重要线索:经常在市八中胡同某旅社住宿的陈某有重大盗窃嫌疑。陈怀伟立即将这情况向所领导汇报,所长李景超指令陈怀伟等民警对陈某展开调查,但陈某不知去向,线索到此中断。
11月5日20时,陈怀伟获得线索:陈某回到了北林区。李景超立即派陈怀伟和民警李广和对其落脚点进行侦查。22时许,两民警发现陈某在某网吧上网。22时20分,两民警将陈某抓获,并带回所里讯问。在当晚至第2日上午的审讯中,陈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们决定从外围突破,经过调查得知,陈某以前有盗窃前科。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再次提审陈某,陈某终于交代了盗窃作案7起的犯罪事实。民警调查后核实了5起犯罪事实。但民警们觉得陈某还有犯罪事实没有交代。于是,北林派出所经局里批准,将陈某留置48小时,并对其进行突审。6日晚,陈某又交代了17起盗窃犯罪事实,其中重大盗窃案2起。
今年21岁的陈某是北林区东富乡人,父亲长年有病,母亲有精神病,伯父将他拉扯大。伯父去世后,就再也没人管他了。游手好闲的他以偷为生。经常在游戏厅、网吧、小旅店住,有机会就入室盗窃。2005年4 月的一天,他到东富乡的堂兄家,趁其不备将其家中400元现金盗走挥霍。从此以后,他就在白天到城郊结合处、晚上在北林区内实施盗窃。2006年8月13日,他在四平管区一居民家中盗得1对金耳环、3条金项链、1个金项链坠等物品,折合人民币5200元。同年8月20日晚,陈某翻阳台进入市祥和街某小区一居民家中,盗得手机2部、现金5300元,总案值8880元。令他没想到的是赃款在他上网时被人偷去。其他偷来的钱也被他上网吧、游戏厅、住旅店挥霍一空。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的交代核实后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盗窃作案17起,盗得财物总值1.86万元。
11月7日,北林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