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6日电 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各地纷纷制定出新农村建设规划。但是,有的地方新农村建设规划,不顾当地和我国目前农村实际情况,盲目投入,乱搞建设,影响了农村长远发展,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慎重取舍。
一要体现乡村特色,不要只追求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等于将广大农村城镇化。农村有农村的组织方式、生活习惯、居住环境,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一味追求农村城镇化,搞农民别墅、农民新区,结果并不受农民欢迎。应当在革除农村生产生活陋习、合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各组成元素,保留乡村特色,营造适合广大农民居住、有利于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人居环境。
二要适度利用资源,不要过分超量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在于适度利用资源,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支柱产业。要从农村长期持续发展的高度,有计划分步骤开发利用农村现有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供发展的余地。
三要雪中送炭,不要只搞锦上添花。适当创办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来推动新农村建设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示范村都选择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大多依靠政府的投入,按照事先设计的模式进行建设,那就与新农村建设的初衷相悖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应多些试点,少些示范,多些雪中送炭,少些锦上添花。各级政府应注重将当地最贫困的地区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使农村面貌逐步有所改观。肇东市信访办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