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8日电 记者17日从省政府召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到2008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达到95%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非国有制用人单位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此,黑龙江省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招用非财政开支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推进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今年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率要达到95%,集体企业签订率达到90%,民营企业签订率达到6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达到40%,力争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率要达到97%,集体企业签订率达到93%,民营企业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达到60%,力争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2008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率达到99%,集体企业签订率达到98%,民营企业签订率达到92%,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达到90%,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要达到95%。
为实现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加强对本地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统计分析;各地将开办培训班,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劳动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全省各地还将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的单位,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规定给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