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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消费可分期还款 最长可分12个月还款
2006-11-18 18:27:4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书坚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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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8日电 信用卡透支消费可分期还款。昨天记者从哈埠某银行了解到,该行的龙卡信用卡从即日起增加了分期还款功能,持卡人透支消费满1000元可向银行提出分3个月、6个月、12个月还款。业内人士称,此举能减轻一些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持卡人还款压力,也能帮助银行规避信用卡透支风险。

  据该银行负责人介绍,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可在用龙卡信用卡透支消费后的两日至到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之间,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付款,而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要按月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目前申请消费分期付款的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为持卡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银行将提供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消费分期还款时间,由持卡人自由选择。其手续费费率标准分别是:3个月手续费率为0.70%,6个月手续费率为0.60%,12个月手续费率为0.60%。

  另据介绍,只要持卡人持卡已有一段时间,当前账户状态正常,用卡及还款情况良好即可申请分期还款。此项业务不受商店和商品的限制,持卡人还可同时申请两笔以上消费分期付款。

  业内人士认为,以前持卡人如果不能在信用卡免息期内按时还款,需支付日利率为万分之五的利息,而办理分期付款则只需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相比之下,不但节约费用还不影响持卡人的信用记录。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