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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轻佻语言惹祸 引发群殴重伤恶果
2006-11-19 09:54:5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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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9日电 只因一句轻佻的语言,导致一场由20余人参与的群殴最终造成一人重伤、两人轻伤的恶果。近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李军等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6年不等,并赔偿医药费25万余元人民币。

  今年4月25日晚6时许,17岁的李军在道里区群力乡城西村一家林业公司门前弹吉他。这时,他看到附近一家配货公司的女职工赵某和王某从此经过,看到两人既年轻又有些姿色,李军不禁冲着她们大喊:“哎!”接着又唱起了歌。赵某二人看到李军轻佻的举动非常害怕,两人一路小跑回了公司。回到公司后,两人便将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单位同事史哥。史哥听后非常生气,声称一定教训一下这小子。说罢,史哥便到林业公司找到了李军,质问刚才发生的事,让李军赔礼道歉,李军对此不以为然,两人厮打了起来。赵某怕单位史哥吃亏,又返回单位叫了10多名同事随后赶到了林业公司。这时,林业公司职工们听到了李军与别人的厮打声,也上前助阵,与后赶到了配货公司职工厮打在一起。大约10多分钟后,双方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停止了斗殴行为。

  赵某等人返回公司后,李军所在的林业公司的多名职工也闻讯赶回单位,了解了情况后,觉得配货公司职工太嚣张。经过密谋,李军带领10多名同事各手持木棒堵到配货公司门前,扬言道:“出来一个打一个。”在李军的带领下,林业公司吕某等人不停在往配货公司院内扔砖头,而配货公司也不停地向外扔酒瓶反击。怕局势越闹越大,配货公司史哥、张松、于光等人决定到院门外与林业公司的代表谈判,可双方没说几句就发生了冲突,史哥等三人被李军等人打伤在地。经法医鉴定,史哥颅脑损伤,硬脑膜下水肿,广泛性脑挫裂伤,伴左侧肢体偏瘫,评定为重伤;张松、于光二人分别是脑挫裂伤和个伤性鼻骨多发性骨折,均被评定为轻伤。经侦查,公安机关于4月27日将李军、吕某等人抓获。

  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军、吕某目无国法,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李军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军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依据《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判处李军与吕某有期徒刑4年、6年,赔偿史哥等三名被害人医疗费、法鉴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