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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在外流浪 17岁少年一夜连抢仨妇女
2006-11-20 16:31:1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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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电 案件回放:11日20时15分至20时40分,一名外地来哈的17岁青年王玉(化名)喝醉酒后25分钟内连抢仨妇女,并对其中两名妇女进行猥亵。当晚,哈市道里公安分局民安街派出所民警将王玉抓获。12日,王玉因涉嫌抢劫、猥亵妇女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在王玉被送往看守所之前见到了他。

  时间:11月12日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公安分局民安街派出所

  记者:听说你身手敏捷,经过专业训练吗?

  王玉:我学过武术。我小时候住在尚志市,6岁时父母离婚了。7岁时,我跟着母亲改嫁到了山东,和继父一起生活。继父对我不好,我不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偷着和一个武术教练学武术。上到小学三年级,我10岁时,实在忍受不了继父,就偷偷离开了家,去了上海。我学了很长时间武功。

  记者:你到上海做什么?王玉:流浪。从此我就和家人失去了联络,彼此不知道对方的死活。我成了一个孤儿,没爸没妈,没有家。

  记者:那你靠什么维持生活?

  王玉:当乞丐、捡破烂儿。我在上海生活了7年,基本就是靠捡破烂儿为生,后来也跟“老大”混社会,可是“老大”对我也不好,就回了哈尔滨。

  记者:你什么时间回哈尔滨的?

  王玉:半个多月以前,我回到了哈尔滨。但没有去尚志市,我和亲生父母已经联系不上了。我就住在小旅馆,开始天天泡网吧,身上的钱没几天就花没了。

  记者:你想到生活出路吗?

  王玉:网友们给我介绍了一个香坊区的“老大”,叫我跟着他混饭吃。

  记者:怎么个“混”法?

  王玉:就是和一大帮人集体去充场面、打群架,有时还去帮着强迁。“古惑仔”你没看过吗?记者:能具体讲讲吗?

  王玉:我才来哈尔滨不久,第一次打群架就吃亏了。对方一下子来了60个人,我们这边才20多人。打不过人家,我被痛打了一顿。

  记者:打架赚钱多吗?王玉:不多,一次出场费才50元钱,不够花。记者:你为什么抢劫?

  王玉:我又没钱花了。香坊的“老大”对我不好,给钱太少。11日晚上,我兜里就剩几块钱了,就喝了点儿酒,壮壮胆就赤手空拳去抢钱了。我一连抢了3个妇女。

  记者:你才17岁为什么猥亵妇女?王玉:我喝了点儿酒,酒后冲动吧。记者:你想过走正道好好生活吗?

  王玉:我还没有身份证,也没有学历,不好找工作。不混黑社会,没啥求生的手段。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