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1日电 据《牡丹江日报》报道,为敲诈钱财,预谋制造车祸,以被车撞伤为由,向车主索要赔偿金。近日,海林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判处丁某、郭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4月13日,海林市的丁某、李某、郭某等人预谋后,由李某故意装作被曹某的三轮车撞倒,制造车祸。车祸发生后,丁某上前将车拦住与曹某一起将李某送往医院。
将李某送到医院后,丁某打电话给郭某,郭某来到医院后向曹某索要2000元赔偿费,曹某回家只取了1540元交给郭某和丁某,取到钱后两人就上了一个三轮车。
上了三轮车,丁某与郭某非常高兴,轻而易举就骗到了1540元钱。他们得意地说着,未成想他们的谈话全被三轮车司机听到了。三轮车司机与曹某是朋友,两人到客运站下车后,司机马上打电话告诉曹某这两人是骗子。曹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海林市客运站,公安机关将正准备乘车逃离的丁某和郭某抓获。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