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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假过户爷孙上法庭 法官:虚假买卖房产存在隐患
2006-11-23 11:32: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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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电 为了套取单位的住房补贴,不少人想出了亲友间虚假买卖房产的歪点子。单位的钱是套到了,经济纠纷也随之产生了。近段时间,哈尔滨市道里法院受理的此类买卖纠纷多达近百起。

  市民张海涛是某国企职工。由于一直没有买房,他也没有因此享受到单位的住房补贴。不想买房又想拿到这笔钱的张海涛想到了自己老父亲的房子。张海涛劝说父亲将名下的一套住房暂时过户给他,同时写下保证,说明该套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是其父亲,事后一定归还。张海涛拿到这套房子的产权后,从单位顺利领到5万余元购房补贴。由于是父子,张海涛也住在房子里,过户回来的事就一直没办。

  令人没想到的是,张海涛突然病故。按照遗嘱,其子张强继承了这套房子。张海涛的父亲于是将张强告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的归属。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产权的唯一凭证。原告与张海涛生前鉴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的,已经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了相应的过户手续,虽然涉嫌虚假买卖,但张海涛仍应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法院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法官介绍,近一段时间出现了大量此类套取单位购房补贴的纠纷,多在父子、兄弟、姐妹间进行,有的写下还房承诺,有的碍于情面,干脆什么字据也没有。提醒市民,这种做法存在极大隐患,另一方面单位也应严格审查员工买房的实际情况,杜绝此类套取行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