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3日电(记者 雷蕾) 据来自黑龙江省统计局的消息,1—10月,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
其中,所占比重达62.4%的工薪收入,增长10.8%;财产性收入增长17.4%;经营净收入增长17.1%;转移性收入增长10.3%。人均消费性支出5437元,增长7.8%。八大类主要支出增幅列前三位的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和衣着,分别为15.2%、11%和10.9%。
责任编辑:刘华
东北网11月23日电(记者 雷蕾) 据来自黑龙江省统计局的消息,1—10月,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
其中,所占比重达62.4%的工薪收入,增长10.8%;财产性收入增长17.4%;经营净收入增长17.1%;转移性收入增长10.3%。人均消费性支出5437元,增长7.8%。八大类主要支出增幅列前三位的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和衣着,分别为15.2%、11%和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