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1月23日电(郭玉俭 记者 王玉梅) “送子车”在车门未关严的情况下行驶,致使车上的一名小学生从车上掉下死亡。日前,“送子车”司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9月20日11时许,每天负责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友好区双子河个体出租车司机王某(女),驾驶自家的松花江微型面包车,从友好区第二小学接了7名放学的小学生回家。3名小学生中途下车后,面包车的右侧中门没有关严。当车行至对山农场场部大门南侧时,车上的一名小学生石某突然从车门处掉了下来。石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鉴于王某肇事后能积极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3000元,有悔罪表现,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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