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4日电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全文如下:
构建和谐,人心所向。
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了党的基本理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指导地位,完整准确地体现了中央精神。《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广泛地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汇集了集体的智慧,反映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意愿。是省委紧密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对构建和谐龙江各项工作的全面部署,是建设和谐龙江的宏伟蓝图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呈现出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社会总体和谐的局面,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意见》在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准确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黑龙江省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并根据这一目标任务,明确了黑龙江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的工作: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会尤其是《意见》精神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实现省委全会的要求上来,把省委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来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求真务实,勤政为民,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抓好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抓落实,需要创造、需要创新,需要把省委的部署、《意见》的精神变成大胆的实践、创新的实践。同时,抓落实,又要把握好原则,有所遵循。要像《意见》要求的那样,依据中央精神,从实际出发,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省方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2006年将近岁尾,年初总书记“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的话语依旧在我们耳边激荡,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把《意见》勾勒出的和谐画卷早日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让和谐之风在龙江大地上吹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