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5日电 24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向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各直属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乘坐学生接送车辆进行登记。同时,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拒绝乘坐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超员、超速和客货混载的客运包车。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对接送学生的自备或租用车辆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自备或租用学生接送车辆登记表》,将接送学生的自备或租用车辆的驾驶人、运行时间、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中小学校自备或租用的校车要按规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车辆及时检测,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教育。据悉,此项调查摸底工作将于12月1日前上报给交警及教育部门。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