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7日电 昨天,读者张洪斌来到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求职时被招聘单位三次“转手”的遭遇,他想用亲身经历提醒那些正在寻找工作的人:要对招聘单位全面了解后再去应聘。
11月3日,已年过60的张洪斌在街上看到某食品公司的招聘广告,广告上说要招聘3名更夫,每月工资600元,还有100元的奖金及60元的交通费。于是他打电话与该公司进行联系,得知这家食品公司在香坊区三大动力路附近。张洪斌觉得自己家离这家公司不远,这个工作也比较适合自己,便按对方告诉他的地址来到南岗区民益街面谈。
接待他的一位自称田经理的男子说,工作时间是18时至第二天早6时,两个更夫一岗,轮换看食品及车辆,有休息室。到公司工作,先交33元的建档费,再交100元保证金,3个月后退还。张洪斌交钱之后,公司没给他开任何收据凭证,只是与他签了一份简单的合同,“田经理”给了他一张找“于经理”联系的介绍信。
张洪斌在康新街附近的乐强小区找到“于经理”,对方收了他100元保险金后,又与他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给了他一个联系电话,让他两天后找“刘总经理”安排工作。张洪斌与“刘总经理”联系后,“刘总经理”让其找“陈队长”分配工作。待张洪斌找到这位“陈队长”,对方又让他交20元的卫生费,回家等待上岗通知。11月6日,张洪斌通过电话找到“陈队长”,“陈队长”让他到平房区威海路南头找“汤队长”给安排工作。当晚,张洪斌在“汤队长”为其安排的岗位上打更一宿,发现根本不是“田经理”所说的“有休息室,并有两人轮岗”的情况。
发觉自己上当受骗的张洪斌找到“田经理”,一番据理力争之后,“田经理”被迫退还了张洪斌所交的253元钱。张洪斌说,希望自己的经历能给那些正在找工作的人提个醒,警惕招聘单位耍各种花招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