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酒类市场太乱!”“茅台”打假员不敢来
2006-12-05 07:08: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5日电 今年,哈尔滨酒类专卖店卖假冒名酒的事件屡屡被媒体曝光。近日,记者由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派驻黑龙江办事处的3名打假人员均因打假不力或其他原因被调离工作岗位。目前,该公司驻我省办事处打假员出现空缺。该公司打假办负责人无奈地表示,黑龙江酒类市场太乱,打假人员不敢到黑龙江打假。

  

  市场假酒太多

  

  今年,酒类专卖店卖假冒茅台酒的事件屡屡发生。《国酒茅台专卖店卖假茅台》、《名酒航母?假酒航母!》等文章先后见诸媒体。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打假办刘士仲副主任表示,东北地区酒类市场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尤其是黑龙江片区的假酒之多令人头疼,现在打假人员都不敢再到黑龙江打假了。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至今,哈尔滨市查获多起假冒茅台酒销售案件。2005年9月,哈市公安部门在哈市原南和名优酒有限公司的“国酒茅台”专卖店查获假冒53度茅台9300瓶、15年陈茅台186瓶;2006年7月,哈市酒类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哈市南岗区德诚超市收缴假冒假茅台、五粮液等名优酒近百瓶;9月24日,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侦查员在二级烟贩时某的“下线”任某所开的“豫龙名烟名酒商行”货架的暗道里,查扣50余瓶假冒茅台等名优酒。11月8日,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八大队在位于哈市果戈里大街和道外区南安街上的两家名酒专卖店内,查扣311瓶假冒茅台酒……

  

  “售假者”背后有“保护伞”

 

  

  厂家打假者不敢到黑龙江打假,这其中原因很多。有业内人士讲,敢于售假的人往往都有复杂的“背景”,经常是前脚被查了,后脚相关人员就被“摆平”了。售假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仍旧招摇过市,这是厂家打假人员不敢到黑龙江打假的一个主要原因。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干部学院由莉颖副教授认为,黑龙江屡次发生假酒案件,而且多为酒类专卖店在售假。售假者为什么这样有恃无恐呢?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售假者背后有“保护伞”。

  售假者的“保护伞”很“厉害”,记者曾经跟过几次执法部门打击贩卖假酒的行为,常常是这边刚把假酒查扣,将涉案人带回,那边办案人的电话就响个不停,都是说情的电话,而且据说说情者的官职一个比一个显赫。

  曾经有一些酒厂的打假人员讲,售假者大多都有背景,打击一次,他们根本都不在乎,过后仍继续售假,无奈有时明知他们在售假,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打假员在当地没有办法开展工作。打假往往也只能是挑些“小”的售假者来打。

  

  “专卖店”售假 监管缺失

  

  让人放心的商品要到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购买,这是百姓购物的普遍心理。然而在哈市酒类市场上却存在这样一个怪现象,越是专卖店越无法让人相信,专卖店售假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由莉颖认为,黑龙江酒类市场假茅台酒泛滥的原因,一方面是茅台厂家对其专卖店和经销商管理不到位,打假不得力造成的;另一方面,酒类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是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因素。国家设置酒类专卖管理部门是为了保证消费者喝到好酒、真酒、放心酒。而黑龙江市场上假酒泛滥,酒类专卖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管理学院祁佩时教授认为,茅台酒厂家的打假人员不愿到黑龙江打假,正寓意我省酒类监管部门监督缺位。哈市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有两万多家,其中名优酒专卖店和特约经销商有几十家。如果说,让其保证两万多家都没有问题,其工作难度大,很难做到,但是几十家在哈市繁华地区的名优酒专卖店和特约经销商也成了贩假的主力军,酒类专卖管理者则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

  

  对售假者应施以重典

  

  酒类商品是一个关乎百姓生命安全的产业,我们的管理者、监督者、执法者应本着对百姓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有关监督部门也应对这些管理者和执法者加大监督力度,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者、纵容违法乱纪者,要对其严肃处理,这样才可以保护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百姓的权益,保障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专家们表示,近几年,哈市查获多起专卖店销售假酒事件,然而这些专卖店没有一家因此关门,更没有哪家“干干净净”的经商,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的“保护伞”在起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销售假冒伪劣者没有实施必要的处罚,惩处力度小,还起不到威慑作用。

  由莉颖认为,在售假过程中,得到好处的是经营者,受损失的则是整个经济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受欺骗的是用真酒价钱买到假酒的消费者。酒类流通市场要想健康有序发展,监管部门应担负起国家赋予其的职责和义务。在检查中,要建立起长期的跟踪管理模式,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执法部门要对售假者加大监管和惩治力度,对售假者施以重典。售假者一旦被查,有关部门就要罚他个倾家荡产,“血本无归”,这些售假者自会觉得损失惨重,挣不回损失,就会关门歇业或是“从良”经营。因此,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查严管,遏止“假酒泛滥”这一怪现象在酒类市场出现。另一方面对于“保护伞”有关部门也应坚决打击。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