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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为何发生毁树案?--赣水路毁树案反思之一
2006-12-06 11:32:4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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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6日电 11月23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三角地发生近百棵树被毁事件。12月2日,南岗警方经过9个昼夜连续奋战,将故意损毁城市绿地树木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董某、许谋、苗某抓获。

  市民高兴之余纷纷质疑

  警方成功破获赣水路“三角地”毁树案,将4名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的消息传出,许多市民高兴之余,纷纷给记者打电话提出质疑:“三角地”位于繁华商业区,周边几乎24小时都车水马龙,金华公司的毁树人开着汽车,车拽、斧砍,差不多是大张旗鼓破坏树木,为什么没人出面制止?“三角地”绿地管护由谁负责?管护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利益相关方为何没及时报案

  记者从南岗区园林局了解到,今年年初“三角地”绿化项目招标,黑龙江省新天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中约定从2006年起,三年内由新天地公司负责“三角地”树木的成活、养护。然而据损毁“三角地”树木的金华实业公司犯罪嫌疑人交代,11月4日,该公司朱某在劳务市场雇用民工,于夜间采取锯伐、车拽等方法对“三角地”近百棵树进行损毁。可是直至22日,新天地公司才就“三角地”毁树一事报案。

  新天地公司是这么解释的

  对此,新天地公司李经理解释,8月10日,公司曾发现绿地内丢失了12棵杨树,由于丢失数量较少,没有报案,公司自动补栽上了。到了11月这次,竟然一夜之间丢失了上百棵树木,管护人员既心疼又气愤,就报案了。

  李说,到了11月,树木进入休眠期,公司要求员工10天左右巡视一次。我公司11月1日给这片绿地浇封冻水,后来发现树木丢失,22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破案后我听说毁树行为发生在凌晨,我公司没雇管护员夜间看树,所以也谈不上处罚管护员。李还说:“根据我们和园林部门的合同,这片绿地在三年内发生丢失等情况,管护责任都由我公司承担。”

  园林巡视记录册有如下记载

  据了解,作为公共绿地的管护责任单位,南岗区园林局同样肩负着宏观管理的责任。5日,记者在南岗区园林局管护人员的巡视记录册上看到如下记载:“8月10日,星期四,巡视辖区街路,赣水路三角地杨(树)缺12株,以(应为‘已’)通(缺少‘知’字)施工单位;11月23日,星期四,巡视辖区街路。另外赣水路三角绿地有数十棵杨(树)缺空,以(应为‘已’)通知施工单位;12月4日,星期一,下午到赣水路三角地,管理施工单位。原有旗杆,已到期,局要求不准立。现在正拆。”

  “只能做到好几天才巡视一个周期”

  巡视记录表明,管护员对“三角地”巡视次数可谓少之又少,而发现树木丢失的巡视日记比施工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晚一天。对此,该局负责人解释说:“负责‘三角地’的管护员,总计要负责3个街道办辖区,管片内有48条街路、12万平方米绿地、3600棵行道树,所以只能做到好几天才巡视一个周期。”说到对“三角地”毁绿行为失察责任,这位负责人说:“何况这个地方还有施工单位新天地管着。”

  毁树事件该由谁担负失察责任

  采访中,“三角地”毁树案件相关单位都站在自身角度谈了看法,记者再三追问此次毁树该由谁担负失察责任,两家单位都没给明确答复。

  从表面看,各家的解答似乎不无道理。然而,市民对此却另有看法,一位市民对记者表示:“在车水马龙的‘三角地’百余棵树被毁,无论如何都说不通。如果相关部门不能从这件事上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今后难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