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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6-12-08 22:28: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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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8日电(记者 印蕾)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日结束,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6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双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张志弘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天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言斌、李淑琴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倡伪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董信民为宝泉岭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建国为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平为绥化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倪海军为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

  薛同梅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邹树明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褚英俊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景凤英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维民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艳君、陈红君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蒋玉彬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戚延秋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姜宗伟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辉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韩柏彦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沈紫阳、金德年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树峰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芙艳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关志涛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国富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仉海林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林花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杨克伟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吴艳春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长波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郑玉海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梁秀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丽君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玉伟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银环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立忠、王光勋、李军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岳凤玲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金忠兴为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伟东为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广伟、毕红馨为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春田为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毕建文为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丽萍、雒淑琴为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福勇为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滨、王鹏程、孙晓光、刘立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免去:

  王建国的宝泉岭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董信民的的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周兴的绥化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春的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焦长增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德年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民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关志涛的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晓春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仉海林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金龙洙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志友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克伟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冯勇志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汤波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

  胡德法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成武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蕊的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秀莲的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桂田的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车畅的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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