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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9万农户和市民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006-12-13 10:39: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红卫 张君实 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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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3日电 从今年初开始,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发展村村民杨文林家每季度都能准时收到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他家成为首批享受农村低保的91118个贫困户之一。

  在杨文林家的院子里,他一边挑着黄豆一边告诉记者:他家五口人,三个大人身体都有病,两个孩子也正在上学。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杨文林家成了村里有名的特困户。对于老杨来说,一年1800元的低保资金可真是解决了大问题。

  据四方台镇民政助理华振国介绍,全镇像杨文林一样享受农村低保的贫困户有881户,1700多人。他们每人每年都能从财政部门获得240元、300元、360元到668元不等的低保金。华振国说,钱虽不多,但真正解决了贫困户的吃饭问题,让贫困户没有了后顾之忧。

  2005年4月20日,绥化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市,开始了全市农村低保筹划启动工作。经省政府批准,该市确定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收入668元以下,具体补差情况分为四档,即年补差668元、360元、300元和240元,人均补差额为310元。省级财政在补助资金比例上实施重点倾斜,按经济和财政状况对所属10个县(市)区分别确定补助档次,地方财政按核定的比例进行匹配。

  绥化市农村低保试点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评议→组织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规定程序,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在政策上严把“五关”,即严把申报关、审核关、公示关、审批关、发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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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共有农业人口1024021户4070621人,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相对贫困线882元的贫困人口137797户434170人;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绝对贫困线(低保线)贫困人口85478户209347人。2006年3月5日全市第一季度农村低保资金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办法发放完毕,享受农村低保金的低保家庭共85478户209347人,共发放资金1623万元。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省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