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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投入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 创哈尔滨市历年来科技投入之最
2006-12-13 11:41:4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齐智杰 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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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3日电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2007年全市年财政科技投入将达到5亿元。其中,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由7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继续按每年4000万元安排。同时,各区、县(市)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要按照法定要求增长,并纳入市级目标考核。据介绍,这是哈尔滨市历年来科技投入最多的一年。

  据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明年将有系列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型企业。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金、农发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源建设资金、机电产品出口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人才发展资金等,以不低于资金(基金)总额3%的比例,主要用于支持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发展。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放大担保总量,降低担保门槛。对由财政信用担保基金(资金)担保的创新型企业,按3至5倍放大贷款额度;对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科研类固定资产投入贷款,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给予贴息。同时,鼓励扩大科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按其投资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各类研发机构,市政府给予资金配套。对新列入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国家级)和50万元(省级)一次性补贴(已享受地方配套资金支持的除外)。

  ———鼓励高新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市政府每项给予不低于40万元资金支持;对市级以上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市政府每项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市政府每项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市政府给予配套。

  ———培育、壮大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对经市财政部门组织认定并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本地产品,政府予以优先采购。对中小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新产品或试制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实行政府首购制度。中小企业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中,采购本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市政府按采购额度的5%给予补贴。

  ———支持、发展对俄科技合作。市政府每年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对俄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项目。

  据悉,哈尔滨市2007年还将出台优惠政策,设置专项资金,鼓励自主制定重大技术标准,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完善自主创新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