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11月末,哈尔滨市已有13292名城镇居民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为使更多城镇居民能够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劳动部门将参保截止时间从原来的12月20日延期到12月29日,并提醒相关人员尽快办理。
7月1日,哈尔滨市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不仅扩大了参保人群范围,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市区内非农户籍(暂不包括呼兰区)、且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也可参加医疗保险。而且将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也增加到6个缴费档次,符合不同缴费档次条件的城镇居民可选择不同档次参保,享受相应待遇。
《办法》实施后,很多城镇居民进行了办理,截至11月30日,已有13292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为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劳动部门将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29日。劳动部门提醒,符合条件人员需及时办理。
城镇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哈尔滨市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填写医疗保险专用借记卡开户申请书,办理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个人借记卡,并签订医疗保险费划款协议,预存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费。年龄条件符合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专用借记卡。
年龄条件符合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需到户口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哈尔滨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年龄条件符合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到位于道里区友谊路399号远东大厦10楼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参保登记处,领取《哈尔滨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
此外,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还需提交本人户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交通银行医疗保险专用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