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电(记者 高长利) 今天,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政法委根据《黑龙江省政法英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章程》规定,决定给予王广君等7名同志每人1万元人民币的政法英烈基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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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君等7人获得1万元的政法英烈基金奖励 |
这7人是:
王江 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松木河派出所民警
靳鹏里 生前系嫩江县公安局伊拉哈镇派出所所长
吴国友 海伦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
王秀娟(女) 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郑颖辉(女) 齐齐哈尔市法院审监一庭庭长
王广君 生前系哈尔滨市司法局万家劳教所五大队管教员
张铁英 生前系牡丹江市国家安全局干部
会议称,这7人是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英雄模范人物,有的是在生与死的考验中,身留残疾,甚至献出了生命;有的身患绝症,仍以惊人的毅力,生命不息,工作不止。他们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地位,恪尽职守,心系百姓、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树立了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