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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举措并施 黑龙江省构筑全民健康大堤
2006-12-14 22:00: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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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4日电(记者杜筱)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经过一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治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医德医风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新进展,群众健康素质和社会满意度都有明显提高。

  加强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缓解农民看病难

  逐步完善了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实施“大数法则”方针、“一日清单”及“签字制度”、单病种最高限价、提高补偿额度等措施,保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欢迎。目前,33个试点县已有511.7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611.36万人,参合率达83.71%。农民个人缴费5843.39万元,筹资总额达24,175.33万元。截至到2006年9月,共为农民支出补偿资金8545.71万元,补偿人数达161.7万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黑龙江省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黑龙江省卫生厅
医院在为农民准备更多价廉物美的药品

  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让农民看病花最少的钱。加强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内涵建设;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并开展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组建县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配齐车辆和必要的消毒、急救等设备;完善农村卫生疫情监测网络,疫情报告直报率达到100%。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按照村卫生所建设标准,原则上实行一村一所。按照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县乡村医疗机构网络化的要求,逐步探索在农村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建立起双向转诊、六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医疗服务模式把农民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乡村。

黑龙江省卫生厅
村医正详细地为病人讲解用药方法

  继续落实“村村大学生计划”,坚持每年从在职乡村医务人员中招收200人到医学院校学习。目前已有782人接受了高等医学教育,预计5年实现村村有一名医学大学生计划。并对2万余名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了培训。

  加大社区卫生工作推进力度缓解城镇居民看病难

  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工作,实行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康复、慢性病人回归社区就医模式”。

黑龙江省卫生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了居民看病

  积极推广哈医大一院等三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的成功经验,加快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规范,严格准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对我省389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1102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满足了居民的就医需求。

黑龙江省卫生厅
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138所,覆盖率达由2005年的61%提高到73.2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率由2005年的41%提高到70.19%。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解决群众看病贵

  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价格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和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了医疗费用日清单制,提高了收费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诚信档案、医患沟通制度、医生处方评价制度、大额医疗住院费审核制度、三级医院之间设备检查和化验资料共享制度、患者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和进口或贵重药品需要审批和实行告知患者或家属制度、医院内部定期检查执业行为制度等等,加大了对医疗服务质量和行业作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号贩子”“医托”“义诊”等违法行为,加强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黑龙江省卫生厅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推进药品以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了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使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用下降了15%左右。今年,全省有579家医疗机构(含352家二级以上机构)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731个品种,招标金额14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5.38%,让利患者近3亿元。招标医用高值耗材8千万元,预计节约资金170万元。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疾病控制医疗救治能力提高

  三年来,国家投入16.6亿元用于全省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先后有172个疾病控制中心、全省“120”救助体系和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预防控制了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高血压、心脑血管病防治、肿瘤防治等慢性病防治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6年又争取了2个亿的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等项目的贷款设备。卫生部和省政府又投入950万元用于应急中心指挥系统、“120”急救中心网络建设。国家又投入1000万元用于我省中毒抢救中心的建设。

  黑龙江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出色地完成了松花江水污染、黑河森林大火、麻疹疫情暴发流行、七台河和鸡西煤矿爆炸、伊春水灾、林甸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成效显著

  黑龙江省针对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下发《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对卫生、物价等多个部门在严管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中的任务做了具体分配。卫生部门改进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以省为单位网上采购的办法,扩大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范围,推进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执行全国和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诊疗技术、临床检验工作规范。严格开方用药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黑龙江省卫生厅还向全社会公布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451-85971191。

  目前,黑龙江省人均期望寿命已提高到72.6岁,高出全国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36.2‰下降到30.18‰,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24.5/10万下降到22.9/10万,处于全国前10位水平,人民群众看病个人支出负担2005-2006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