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7日电 近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黑龙江省五常市的张某因犯收容、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人民币。
一直“客满”的旅店
2006年7月,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哈尔滨铁路局五常车站站前电务招待所内有卖淫、嫖娼现象。接到报案,警方立即前往五常市,对此进行侦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们身着便装,打扮成农民模样到那家招待所侦查。
民警们到了五常车站站前电务招待所,发现该店门前冷冷清清,不像一家正常住宿的旅店。有几位刚下火车的旅客提着行李敲了几下门,见店里没有动静就离开了。当民警去拉该店的大门时,发现大门上锁了,他们敲了好半天,店里面才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谁啊?”“住店的。”“客满了,到别的地方去吧!”一个粗暴的声音传来。正巧,一名男子走出旅店,民警刚想趁机进去,被招待所里的老板娘推出来,民警说:“你看,那名旅客走了,他的房间能腾出来了,我们能住进去了吧?我们就住一宿,现在别的旅店都没地方了。”“不行,那间房已经被人预定了。”老板娘说完就关了门。
招待所的闭门羹让民警开始怀疑:难道这家旅店果真是淫窝?民警组成小分队对该招待所进行监控,密切注视店里的一举一动。
进门需要“口令”
经过连续3天的蹲守,招待所的“旅客”、“服务员”的种种异常举动表明这的确是一个“淫窝”。每天都有穿着时髦、暴露的年轻女性出入招待所,一些想要住店的男、女旅客都吃了闭门羹,而一些农民打扮的男“旅客”轻易地敲开了招待所的大门,他们一般只停留几个小时,尤其是每天的14时到16时、19时到21时等两个时间段是“旅客”光顾的高峰期,此时正是饭后娱乐消遣时间,这些男“旅客”从不在店里过夜,警方决定在适当时机采取行动,打掉这个危害五常市的“卖淫窝点”。
当一名男旅客走出招待所时,被一名民警拦住了:“大哥,里面好玩吗?‘小姐’漂亮吗?”“还行吧!”“大哥,我们也想进去玩玩,可是人家不让,怎么办啊?”民警一脸遗憾地说。那位旅客自豪地说:“当然了,这家店只接待‘熟人’,生人根本进不去。”“那你家是哪儿的啊?”民警趁热打铁地说。“我是周家店的,你们要想进去,也得说是周家店、李家村,否则他们一定不让进。”该男子直言不讳地说。民警又问:“我们现在进去能玩吗?”“能啊,里面还有3个‘小姐’呢!”
得了“开门口令”,民警一番周密部署后开始行动。一阵急促的敲门后,老板得知对方是周家店的“熟人”介绍来的,热情地开门。民警一拥而进,当即把老板娘及店内所有服务员控制起来,又对各个房间进行检查,两个“小姐”及嫖客当场被抓获。
警方端掉两淫窝
经审讯,老板娘姓张,五常人,一年前承包五常车站站前电务招待所。但张某矢口否认招待所收容“小姐”卖淫的犯罪行为,对其店内发现“小姐”一事也一问三不知,她推脱说,“小姐”是旅客自己带来的。然而张某对店内有大量空房却对外声称“客满”等情况含糊其词。在另一个审讯房间,“小姐”供认说,她们一直从事色情行业,一年前听说站前电务招待所老板娘张某要招“小姐”,条件好、提成高、供吃供住、“工作安全”,于是纷纷投到张某旗下。这家店名义上是招待所,其实并没有住宿业务,店里的“旅客”都是熟人,陌生人根本叫不开大门。因为店里安全、便宜、条件好,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嫖客的口供与“小姐”的供词一致。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终于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一年前她承包这家招待所,干了几天“亏本”的正经生意后,开始从事介绍卖淫的行当。她以各种优势招揽“小姐”,又以“价格低廉”招揽回头客,但她担心警方察觉,所以只接待熟人。张某又向警方揭发了五常市的另一个卖淫窝点,希望警方能宽大处理。随后,警方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又端掉一个“淫窝”。
此案经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和介绍嫖客,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但其归案后能揭发他人,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