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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国资委巧用政策挽回国有资产4.8亿元
2006-12-18 09:42:2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季佳莹
东北网12月18日电 在对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时,哈尔滨市国资委组织近百家中介公司对1600多户改制国企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找到了可能流失掉的潜盈款4.8亿元。专家认为,哈尔滨国资委这一绝佳创意为全国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经典范例。
2004年,全面铺开的哈尔滨国企改革遇到了一个大问题,国资部门在对首批64户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时发现,核销的坏账损失为19.8亿元,而债务方收回的负债潜盈却仅为9.7亿元,即同属国字号的“债主”甲方借出的19.8亿元被核销了,可借钱的乙方账上体现借款只有9.7亿元,10多亿元的国资无从查对或流失。
哈尔滨市国资委在调查中发现,利益驱动下债权方多报损失,债务方少报或不报潜盈是主要原因。面对全市乃至全国国企间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哈尔滨市国资委广泛调研,大胆设想,一个领业界先河的“国有企业往来款项对等清理办法”浮出水面,办法的核心是:债权方应收款项被核销时,对应的债务方要将同一笔款项作为企业潜盈收回,转做国有资本金。2005年3月,这一全国首创的“债权债务对冲”办法开始在全市1600多户进行清产核资的国企中实施并迅速推开,迄今为止参加清理的1656户企业已找到可能流失掉的潜盈款项1000多笔。市国资委巧用政策的这一神来之笔,没有动用一分钱,不仅轻巧化解了企业间的“债务链”,最关键的是为国有资产筑起了一道安全的防护墙。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