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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粮食流通 壮大粮食产业
2006-12-18 11:26: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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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8日电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的意见》,对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反映了全省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黑龙江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要和谐,必须首先要加快经济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黑龙江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粮食资源分布广泛、潜力巨大、优势明显。全面搞活粮食流通,发展壮大粮食产业,把粮食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尽的责任和神圣使命。

  坚持以粮食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把粮食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粮食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今后一段时间,全省粮食部门将集中精力抓好四件事:(1)引导发展优质粮食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调整优质粮食种植结构,促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提高优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增加农民卖粮收入。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等服务措施,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适时适价销售余粮;加强粮食购销工作指导,拓宽农民余粮销售渠道;指导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粮食经营企业加强与销区的粮食产销合作,不断密切黑龙江省与主销区的产销合作关系,扩大合作成果。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3)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把发展粮食加工业作为全省粮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加强规划和工作指导,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扩大粮食加工量,提高粮食资源附加值,不断提高粮食资源利用率和整体效益。(4)加快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强对省内粮食经营者与农民、销区用粮企业开展粮食订单生产、收购、销售的指导工作,努力解决好千家万户分散的粮食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难问题。组织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发挥带头作用,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拓宽农民余粮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为农民参与粮食产业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跨行政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以资产为纽带,组建粮食企业集团。逐步在全省培育若干个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提升全省粮食产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粮食经济加快发展

  按照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要求,组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快完善粮食流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改革体系,为推进粮改和发展粮食经济提供保障。今后一段时间主要抓好五项工作:(1)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完善和落实推进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制重组新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非骨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盘活存量资产、搞活粮食经营。经过2~3年的努力,把现在全省的648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造成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粮食市场主体。(2)培育发展社会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继续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各类具备资质的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发展农村粮食经济人队伍、农民专业粮食合作社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粮食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完善粮食经营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3)加强粮食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集粮食物流配送、仓储、加工、散装运输、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和质量检测等服务内容的一体的粮食交易批发市场和物流网络,吸引社会各种粮食市场主体入市交易,规范粮食市场交易行为,提高粮食流通运转效率。(4)完善和落实支持粮食流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完善并落实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发展壮大粮食产业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5)加强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粮食行业协会等粮食行业服务组织,深入开展粮食行业诚信兴商活动,树立黑龙江省粮食行业的良好形象。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

  为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需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1)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工作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价格监测和粮食供求、价格、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为政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信息服务。(2)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从2006年秋粮上市起收购新粮,充实省级粮食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粮的调控作用,保障粮食安全。(3)建立粮食应急机制。省粮食局已起草了《黑龙江省粮食局应急预案》,及时、有效预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内粮食市场的异常波动,保证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

  加强管理部门建设,提高发展和服务社会能力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1)统一思想,找准位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好本地区影响粮食行业形象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一心一意抓粮改,聚精会神发展粮食经济。把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壮大粮食产业、保证粮食安全作为应尽的职责和神圣使命。(2)转变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切实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抓粮食工作的传统作法,把工作职能尽快转变到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上来。(3)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结合粮食行业实际,针对深入推进粮改和发展粮食经济的繁重任务,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4)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解决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紧围绕省委《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国家和省各项粮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见到实效。

  (作者系黑龙江省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