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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出境游擅自离团不回来 旅行社告上法庭
2006-12-19 09:06:1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高中华
东北网12月19日电 哈市陈某一家三口通过旅行社办理了出境旅游手续,随旅游团结束了旅游行程后,擅自离团滞留在意大利至今不归。为此,旅行社将三人告上法庭。12月11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5月22日,道里区的陈某及其儿子陈某某、儿媳赵某通过哈尔滨某国际旅行社办理了赴欧洲旅游手续,双方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陈某一家三人向旅行社支付1.2万元的团费,每人还提供了3万元的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作为保证金。同时约定,如三人在境外不归,每人需向旅行社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旅行社的欧洲五国旅游团按时发团。6月18日,旅游团在完成意大利旅游行程当晚,导游发现陈某一家三口不知去向。旅行社按擅自脱离团队滞留不归处理,并将陈某一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冻结陈某等三人个人银行存款、支付违约金19万元。
12月11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陈某一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提供证据,被视为放弃对旅行社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对案件事实进行抗辩的权利。法院经审理认为,哈尔滨某国际旅行社与陈某一家签订的境外旅游合同,合同合法有效。陈某一家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滞留不归,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依法一审判决,陈某一家三口给付哈尔滨某国际旅行社违约金19万元,依法冻结陈某一家个人存款9万元。
责任编辑:李越峰